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花境寻踪 园林景观 2025-11-28 0

大家好,关于绿化企业协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文目录

  1.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2.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3. 怎么办理绿化公司资质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名称: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英文译名:Shanghai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nd Gardening Trade Association。缩写SLAGTA。

第二条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精神组建,为本市园林绿化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宗旨: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发展。为加强园林绿化行业横向联系,整合行业资源,提高专业水平,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园林绿化行业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林业局),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服务局,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本协会同时接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林业局)、上海市社会服务局和上海市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提示:行业业务主管单位除市政府授权以外,应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

第五条

本会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宣传国家关于园林绿化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企业提高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二)收集整理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并办好刊物向会员传递。

(三)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市场拓展,发布市场信息,推介行业产品或者服务,开展行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四)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对违反协会章程或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按照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对违法经营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五)代表本行业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六)制定行业内争议处理的规则和程序,对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消费者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进行协调,可以对本行业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经营事宜进行协调,可以代表本行业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代表行业内相关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完成相关调查,并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

(八)行业协会通过政府委托,可以开展行业评估论证、技能资格考核、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以及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等工作。

第七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行业管理、行业调研、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编辑出版、会展招商、产品推介、检查评比、中介咨询、行业准入资质资格审核及国内外信息技术交流等。

第八条

本会活动原则: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本会开展活动,必须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三)本会不以协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以举办的经营实体名义开展活动,则不与本行业内的企业争利;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四)本会开展活动时,遵循“民主集中制”和“自主办会”原则,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协会的会员是单位会员,申请加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行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承认本会章程;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会。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同意,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

第十一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活动,获取有关信息资料;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二)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报表等。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

会员如果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十四条

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会章程的,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通过,予以除名并公示。

第四章组织机构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林业局)审查并经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

(三)召开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四)决定会员的除名;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免职;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七)根据会长的提名,决定秘书长人选的聘免;

(八)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人选的聘免;

(九)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十)制定和完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至少一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一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其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四、五、九、十、十一等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会长、副会长的任期四年,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市社团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个人信用良好,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其任职条件参照第二十三条。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应当是专职人员,人事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本会秘书长接受理事会领导,严格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严格执行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三)提名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探讨园林绿化事业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协助政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法规。2、制定园林绿化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维护行业整体利益。3、参与制定行业技术、经济、管理等各种标准,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4、组织本行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5、组织行业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经济社会效益。6、开展行业检查和评比活动,推动行业技术、管理、服务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7、开展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有关信息、资料的调查、征集、整理和分析,组织国内外园林绿化技术、管理、市场信息交流,为行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或参考。8、拓展与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的联系和沟通,开展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学习、考察和合作交流活动。9、组织技术协作公关、课题研究、成果推广、项目评估等活动,为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咨询服务。10、开展园林绿化行业市场咨询、中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市场运作、行业往来中出现的问题、矛盾和纠纷。11、编辑出版刊物、资料,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成立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市场,形成健全的市场机制和完备的诚信制度,是上海园林绿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组成部分。将有利于加强绿化市场主体的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提高绿化资源配置效率,是加快园林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上海城市绿化建设和绿化质量,是全面提升上海绿化建设和绿化水平的重要基础。

建立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是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它将为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工作,使国家有关园林绿林绿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使企业适应改革开放新要求,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为经济、社会、环境服务的能力。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是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局,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有关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对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既支持又监督。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市绿化局最近已把部分属于行业管理的职能转移、委托给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承办。具体是:1、在市绿化局的指导下,组织对绿化施工、养护等企业的劳务人员进行以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为主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市绿化企业项目经理、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考核。2、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参与对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的年审工作,并对项目经理资质的升级、降级具有建议权。3、对全市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具有向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升级、降级的建议权。4、根据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绿化局将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企业资质的管理权转移至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5、负责组织上海市优良绿地工程“园林杯”的评选工作。6、参与有关绿化行业发展、改革,以及与行业、企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

协会成立以后将以服务为宗旨,把为会员单位服务作为协会工作的第一要务,踏踏实实地为会员企业服务。并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结构,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主的民主运行机制。通过信息交流、培训和其他方式,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素质,使之成为一支业务精,专业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够开拓新的工作领域的专职队伍。

怎么办理绿化公司资质

办理条件: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申报方式所需材料可以直接到市城市园林局造林园林绿化处拷贝或直接从网上下载(网址: ),按照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需附电子版)。

二、审批程序及时限如对企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办的全部内容,对于无法补正的申请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受理的申请,市城市园林局随时给予办理。

三、年检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四级企业的年检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如在报送材料前有不明事宜,可先进行电话咨询。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级企业

(1)资格标准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1000多万元;过去三年,企业园林绿化项目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2、 6年的业务经验,独立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具有3年以上的二等资质。

3、在过去的3年中,它独立承担了不少于5个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项目,项目成本超过800万元。

4、苗圃生产和养殖基地不低于200亩,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花木、盆景、草坪栽培、生产、维修能力。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5、公司经理在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拥有超过8年的经验,或拥有园林绿化的高级技术职称。公司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首席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经济专业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和工程师、管理层、经济学和相关专业领域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0人,其中园艺高级职称不低于2人,中级职称不低于10人,供水和排水用水、,电气专业工程师不低于1人。

7、企业内不少于30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绿化学、花工、瓦工(或梅森)、木工、电工及其他相关工作。企业内不少于1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绿色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人总数不少于5人。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2)业务范围

1、可承接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特殊公园、地带公园等园区,生产绿地、保护绿地、附属绿地等绿地。

2、可在园林绿化工程(工具室、茶室、卫生设施等)内进行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支持整地、种植和园林绿化工程.、片段、花坛、花园道路、供水系统、喷泉、假山、雕塑、方形路面、护岸、单横跨15米以下景观景观步行桥、码头和花园设施、设备安装项目。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3、可承接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园林绿化维护管理项目。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花、盆景、草坪栽培、生产经营。

5、可以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二级企业

(1)资格标准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500多万元;过去三年,企业园林绿化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2、 5年以上的业务经验,独立的专业园林建筑企业,具有3年以上的三项资质。

3、在过去的3年中,它独立承担了不少于5个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项目,项目成本超过400万元。

4、企业管理者在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拥有超过5年的经验,或拥有园林绿化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首席经济师具有中级水平。以上职称是经济学。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和工程师、管理层、经济及相关专业领域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职称不少于一人,花园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建筑物、给排水、电气工程师不少于一人。

6、企业中不少于20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绿化学、花工、瓦工(或梅森)、木工、电工及其他相关工作。企业内不少于6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绿色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人总数不少于3名。

(2)业务范围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1、可承接建设项目,建设成本不足1200万元,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特殊公园、地带公园等生产绿地、保护绿地、附属绿地等绿地。公园。

2、可以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进行整地、种植和园林绿化工程,支持不到200平方米的单层建筑(工具室、茶室、卫生设施等)。诱发、花坛、公园路、水系统、喷泉、假山、雕塑、方形路面、护岸、 0m、以下单跨花园景观步行桥终端和花园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接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园林绿化维护管理项目。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花、盆景、草坪栽培、生产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级企业

(1)资格标准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公司固定资产超过100万元。

2、是一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专业园林建筑企业。

3、业务经理在园林绿化管理和管理方面拥有2年以上的经验,或拥有园林绿化专业大专或以上的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4、美化专业人员和工程、管理经济及其他相关专业班级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下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不少于10名专业技术工人,包括绿化学、瓦工(或梅森)、木工、电工等相关工作;其中,高级绿色化学品和/或高级花卉工人总数不少于3人。

(2)业务范围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1、可以承担建设成本不到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园区、社区公园、特殊公园、地带公园等园区,生产绿地、保护绿地、附属绿地等绿地。

2、可以在园林绿化工程中进行整地、种植和草图、花坛、花园道路、供水系统、喷泉、假山、雕塑、方形路面、护岸、单跨10米以下景观景观步行桥、码头和花园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接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园林绿化维护管理项目。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栽培、生产经营。

扩展资料:

相关注释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一)省级主管部门:指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二)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

(三)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四)园林景观人行桥梁:桥梁设计以游客通行和园林景观效果为主,设计负载在250公斤/平方米以下,并只限应急车辆通行的单跨桥梁。

(五)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

(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七)专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则按照其职称证书专业认定。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3、申报人员职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

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的,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按照结业证书专业认定。

5、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都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

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绿化企业协会和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 上一篇:园林绿化教案 幼儿园植树教案
  • 下一篇:景观有哪些类 景观形式有哪些类型
  • 版权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转载稿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原创文章,请转载时注明来源(绿化企业协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协会章程:https://www.theluxfarm.com/yuanlinjg/256307.html );

    3.网络文章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