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苏州市生态园林设计的问题,以及和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的三、内设机构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的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督查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年度目标、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承办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信访接待、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局域网、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财务审计处

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本机关经费的预算、执行和核算;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指导、督查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绩效评价(估)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落实、核审和奖励工作。
(三)安全保卫处
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并监督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编制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本系统人防、技防和设施防的各项安全措施;负责本系统机动车辆及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民兵组织和征兵工作;指导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安全工作。

(四)规划管理处(总工室)
负责编制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绿线划定;编制全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修复和利用规划;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和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重大园艺花卉博览会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本系统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本系统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本行业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绿化建设处
参与制定全市城市绿化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年度城市绿化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城乡一体化绿化规划和计划;参与全市重点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的审核和踏勘验收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市区绿化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
(六)绿化管理处

负责全市城市绿线实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区绿地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古树名木的监管工作;组织市区公益性绿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绿化行业和绿化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的规划、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七)风景名胜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指导全市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利用、管理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等级的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标准;编制市直属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保护计划;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协助做好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八)园林管理处
负责全市古典园林、城市公园、直属风景名胜区的监管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园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园林的管理规则、技术标准和考核细则;负责本系统园林的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指导全市园林的园容园貌、园林陈设、古树名木、野生动物、山水石体的管理工作;参与园林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和引进;负责本系统园林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国内外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负责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内展览活动和影视拍摄的审批工作;协助做好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九)遗产监管处

负责苏州市世界文化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古典园林保护的政策拟订、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古典园林的监测和预警;组织开展市世界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修复技术的培训和研究;指导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苏州)的工作;参与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协助市世界遗产及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的审核。
(十)园林事业发展处(法制处)
负责本系统园林事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发展计划;指导协调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推介活动;指导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开展A级景区(点)创建活动;负责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管理;组织、协调苏州园林年卡的发售工作;负责本系统政策研究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局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社团的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局属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负责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的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通讯报道、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工会、团委(合署办公)。
苏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为更好地适应苏州市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行使政府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权利,保证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苏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实施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各市园林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新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备案工作(同时接受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质监行业管理)。苏州市园林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独立法人,接受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
二、实施依据

本细则的实施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2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2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25)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苏建园(2025)104号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25)
三、监督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绿地面积在2000㎡以上,或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以及公园、广场绿化等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及水电工程)均须接受质量监督。

四、监督内容
1、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对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特别是施工各个环节的重点监督部位及植物、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程序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按规定可不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在办理施工委托手续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填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按申报表要求提交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申报资料,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于7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签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发放相关质监表格,明确担任该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质量监督人员。同时申请单位按规定预交质量监督费用。(工程竣工后根据决算多退少补)
建设单位凭《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按规定向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申领“施工许可证”。
3、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于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一次工程质量监督会议,对监督方案进行计划交底。

4、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质监方案,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的规定及设计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定位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由质量监督员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由质量监督员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重点对园林建筑、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绿化种植土、大树树穴、苗木质量、种植工程等影响绿化工程植物成活率、绿化景观效果的分项工程以及水、电等地下管线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

由质量监督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5、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相关竣工资料送达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6、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及时组织人员按时参加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运作程序、验收内容、验收规范的执行情况。

7、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按实结清质量监督费。
8、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效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向备案部门(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或其委托部门)提出竣工验收备案申请。
9、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对照《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审查所有的文件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加盖备案专用章,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备案意见;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备案。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省市现行的行业管理收费标准,工程质量监督费用按工程造价的3‰(单个项目最低收费不低于1000元)收取。
七、处罚

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虽申报但资料不全,未获准监督却擅自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设单位,由苏州市园林绿化监察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处罚。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由苏州市园林绿化监察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处罚。
3、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齐全,监督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借故不予办理监督备案手续的;或者工作人员在监督备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不合格工程予以验收,将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备案的。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分。

八、其它
1、本办法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计划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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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世界遗产的园林
拙政园

拙政园与北京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苏州留园并称为我国四大古典名园,被誉为"中国园林之母".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拙政园位于苏州娄门内,是苏州最大的一处园林,也是苏州园林的代表作,明正德年间(公元1506~1521年)修建。现存园貌多为清末时(公元20世纪初)所形成,占地面积达62亩。拙政园的布局主题以水为中心,池水面积约占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各种亭台轩榭多临水而筑。主要建筑有远香堂、雪香云蔚亭、待霜亭、留听阁、十八曼陀罗花馆、三十六鸳鸯馆等。拙政园建筑布局疏落相宜、构思巧妙,风格清新秀雅、朴素自然。
沧浪亭
沧浪亭位于苏州城南,是苏州最古老的一所园林,始建于北宋庆历年间(公元1041~1048年),南宋初年(公元12世纪初)曾为名将韩世忠的住宅。沧浪亭造园艺术与众不同,未进园门便设一池绿水绕于园外。园内以山石为主景,迎面一座土山,沧浪石亭便坐落其上。山下凿有水池,山水之间以一条曲折的复廊相连。假山东南部的明道堂是园林的主建筑,此外还有五百名贤祠、看山楼、翠玲珑馆、仰止亭和御碑亭等建筑与之衬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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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林为苏州四大名园之一,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位于苏州城内东北部,始建于元至正二年(公元1342年)。因园内石峰林立,多状似狮子,故名“狮子林”。狮子林平面呈长方形,面积约15亩,林内的湖石假山多且精美,建筑分布错落有致,主要建筑有燕誉堂、见山楼、飞瀑亭、问梅阁等。狮子林主题明确,景深丰富,个性分明,假山洞壑匠心独具,一草一木别有风韵。
留园

留园为中国四大名园之一。留园坐落在苏州市阊门外,始建于明代。清代时称“寒碧山庄”,俗称“刘园”,后改为“留园”。留园占地约50亩,中部以山水为主,是全园的精华所在。主要建筑有涵碧山房、明瑟楼、远翠阁曲溪楼、清风池馆等处。留园内建筑的数量在苏州诸园中居冠,其在空间上的突出处理,充分体现了古代造园家的高超技艺和卓越智慧。园中分四个风景区,以建筑空间处理得当而居苏州园林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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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师园位于苏州城东南部。始建于南宋时期(公元1127~1279年),当时称为“渔隐”。清代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6年)重建,取“渔隐”旧意,改名为“网师园”。网师园占地约半公顷,是苏州园林中最小的一座。园内主要建筑有丛桂轩、濯缨水阁、看松读画轩、殿春簃等。网师园的亭台楼榭无不临水,全园处处有水可依,各种建筑配合得当,布局紧凑,以精巧见长,具有典型的明代风格。

艺圃
艺圃是一座建于明代的名园。最初为明代学宪袁祖庚所建,初名“醉颖堂”,后归文征明的曾孙、明末礼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相当于副宰相)文震孟,改名“药圃”。明亡后,在清初为明崇祯进士姜埰(号敬亭)所有,改称“敬亭山房”,后其子姜实节更名“艺圃”。至道光年间为绸缎业七襄公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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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思园位于江苏吴江同里镇东溪街,为古镇的主要风景点,由清任兰先罢官归乡所建,含“退则思过”之意,故名退思园。退思园总面积为九亩八分。此园一改以往园林的纵向结构,而变为横向建造,左为宅,中为庭,右为园。全园格局紧凑自然,结合植物点缀,呈现出四时景色,给人以清朗、幽静之感。退思园简朴淡雅,水面过半,建筑皆紧贴水面,园如浮于水上,是全国唯一的贴水园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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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秀山庄位于苏州城中景德路262号,今苏州刺绣博物馆内。此园本是五代吴越钱氏金谷园旧址,明、清时期成为私家园林。现占地面积2179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754平方米。园景以山为主,池水辅之,建筑不多。园虽小,却极有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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