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化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绿茵拾光 园林景观 2025-11-30 0

本文目录

江西绿化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5修正***
  2. 江西省适合庭院绿化,别墅绿化的树种有哪些
  3. 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有省地方标准码

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5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中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及其管护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广场、街旁绿地等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花圃、草圃、苗圃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绿化行政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第五条城市公民都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植树和城市绿化的义务,爱护绿化成果,有权制止损害绿化的行为。第六条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组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内容和审批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结合城市详细规划,确定城市各地段和各种性质用地的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等控制指标。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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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中居住小区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一平方米;

(二)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百分之二十;

(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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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五)城市主干道应百分之二十以上,其他道路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

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岸边应当进行绿化,重点地段应当逐步建成河滨公园、湖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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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以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指标降低五个百分点执行。第十条单位和居住小区现有绿化用地低于第九条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自接到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绿化。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第九条规定标准又确需建设的,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建设单位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所缺面积补足绿化用地。第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绿化建设投资。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建设和街道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居住小区绿化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单位附属绿地和其他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由各单位负责或者在主体工程中一并考虑。第十三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第十四条在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中,应当安排绿化用水的管网和设施。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十五条经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化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城市绿地不得随意侵占。第十六条因城市规划调整,确需占用城市规划确定绿地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调整规划,征得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原规划批准部门批准。第十七条因特殊原因,需占用绿地在一千平方米以内的,必须经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批准;超过一千平方米的,必须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占用本单位附属绿地,且占用后本单位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标准的和占用其他绿地的,占用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易地进行绿化。第十八条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应当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地点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严格控制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城市内任何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按下列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砍伐或者移植: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十株、灌木十丛或者绿篱十米以下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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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过(一)项规定限度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并按“伐一栽三”的比例就地补植树木。不能就地补植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主管部门安排建设单位易地补植,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江西省适合庭院绿化,别墅绿化的树种有哪些

要做好庭院绿化,别墅绿化,的确是南北差异很大,不仅如此,各省区的气候和环境,温度,条件不同,甚至是每栋住宅和别墅的位置,方位不同,周边的环境不同,业主的思想和要求不同,都直接影响着庭院绿化,别墅绿化的设计,规划和树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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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庭院绿化,别墅绿化,江西省光明花卉苗木基地经过多年的庭院别墅绿化设计,施工建设和养护管理实践和经验,根据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以植物主题作为景观设计立足点,作为庭院别墅绿化设计的有效创作手段,采用植物造景,应用适当的乔木,灌木和藤本,草本植物相结合创造景观,既满足植物与环境在生态适应性上的统一,又通过艺术构图原理,体现出植物及群体的形式美,营造人与自然共生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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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有省地方标准码

供参考:

中国景观园林网7月9日消息:近日,省质监局组织专家对市园林绿化局等单位起草的江西省地方标准——《南昌市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要求》进行了评审,经充分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标准审查委员会认为该标准内容科学、准确、先进、合理,符合南昌实际,有助于规范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及管养对园林栽植土的质量要求,标准实施后将有效保障园林植物良好生长介质条件,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并建议该标准在作进一步编辑性修改后作为江西省推荐性标准发布。这意味着今后南昌市的园林绿化栽植土有了统一的质量要求。

该标准对园林植物栽植土按用途分成:通用栽植土、草坪土、花坛土、树坛土、容器栽植土、保护地栽植土和屋顶栽植土等7类;在对土壤的质量要求方面规定不得有建筑垃圾和有害物质混入,并且必须根据园林植物生长习性,对过粘、过砂和含盐量超标等不适土壤进行必要改良,使其达到园林植物栽植土理化指标要求,同时按土壤类别不同对pH值、有机质、养分指标(如氮、磷、钾)、容重、总孔隙度、有效土层、石砾含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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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正在打造“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城市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土壤的组成、性质及污染状况对植物生长、绿地建设有着重要影响。据悉,由于我市城市绿地土壤具有显著的地方区域特点,所以部分绿化土壤并不适合园林生长,甚至相关单位在绿化土中掺入建筑垃圾,导致所栽植的植物生长缓慢、绿化效果差,有必要制定符合我市实情的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以指导和规范对城市绿地土壤的质量检测、分析评价和督促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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