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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时空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武汉市时空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7-82890535,公司邮箱3272168016@qq.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8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公司介绍:

武汉市时空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2000-03-02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大道290号。
武汉市时空园林景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玉霞,注册资本3,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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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单位以及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指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化、干道绿化、防护绿地等专项园林绿化工程,单位家庭绿化、居住区绿化等与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以及与园林绿化相关的花坛、园林小品、假山、草坪、园路等绿化工程。
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是指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的单位。第三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区(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市区(县)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日常工作。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必须按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和接受年度资质审查。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申领资质证书,必须一律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核发或报有关部门核发。第六条新设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报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发资质试行证书,两年后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审查验收合格,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书。第七条除规划设计甲级和施工一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地点和规模不限外,其余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规划设计乙级和施工二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可承揽省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但规模限在50公顷以下;
(二)规划设计丙级和施工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可承揽省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但规模限在20公顷以下;
(三)施工三级以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只能承揽市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规模限在10公顷以下。第八条外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在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到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在本市承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第九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先委托持有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然后施工。

专项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报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定与建设工程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和与园林绿化相关的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有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第十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委托持有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施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施工。第十一条实行招标投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进行,并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监督。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拆除绿化用地上的临时设施,清理场地,换上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第十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必须持有施工许可证,并做到文明施工,不影响市容卫生,不乱堆乱放,工完场清。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之日起15日内,组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验收,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合格后交付使用。第十五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按期完成承揽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优良,且社会、环境效益显著,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的规定,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十八条本规定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站和汉口站哪个离武汉市园林科普公园近
和汉口站比较,武汉站离武汉市园林科普公园近。

驾车路线:全程约9.2公里
起点:武汉站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行驶80米,左转

2.行驶250米,左转进入武汉站东二路
3.沿武汉站东二路行驶100米,右转进入白云路
4.沿白云路行驶110米,直行进入白云路

5.沿白云路行驶230米,在第3个出口,调头进入白云路
6.沿白云路行驶820米,左转进入团结大道
7.沿团结大道行驶1.2公里,右转进入杨春湖路

8.沿杨春湖路行驶1.1公里,左转进入友谊大道
9.沿友谊大道行驶4.5公里,右转进入园林路
10.沿园林路行驶740米,右转进入和平大道

11.沿和平大道行驶17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园林科普公园
驾车路线:全程约13.7公里

起点:汉口站
1.从起点向西北方向出发,沿汉口站中路行驶110米,右转进入汉口站横路
2.沿汉口站横路行驶280米,右转进入金墩街

3.沿金墩街行驶120米,过右侧的东方商都约60米后,左转进入发展大道
4.沿发展大道行驶460米,过右侧的华南国际广场约140米后,朝二环线/武汉大道/建设大道/二七路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
5.沿匝道行驶30米,直行进入二环线

6.沿二环线行驶10.0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和平立交桥
7.沿和平立交桥行驶800米,过和平立交,右前方转弯进入和平大道
8.沿和平大道行驶1.1公里,调头进入和平大道

9.沿和平大道行驶450米,调头进入和平大道
10.沿和平大道行驶14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园林科普公园

湖北省武汉市园林局2025年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管理能力和水平,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比例,适应事业单位发展,根据《武汉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实施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领导,市园林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市园林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局长左绍斌任组长,纪检书记刘亦农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组成。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武汉市园林设施服务站
1、园林相关专业2人
2、财务会计1人

3、工业与民用建筑 1人
4、文秘专业1人
(二)武汉市园林局劳动服务公司园艺 1人

(三)武汉市园林种苗中心
1、园林相关专业3人
2、会计1人

(四)武汉市园林绿化开发中心
1、园林相关专业3人
2、财务会计1人

3、经济类相关专业 1人
(五)武汉园林雕塑院
1、财务会计1人

2、雕塑1人
(六)武汉市园林技工学校
1、园林相关专业1人

2、文秘1人
(七)武汉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园林相关专业 2人
(八)武汉市解放公园

1、文秘1人
2、经济类 1人
(九)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1、园林相关专业 1人
2、建筑学 1人
应聘上述岗位人员应同时具备市人事局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各单位的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8:00时至2月20日12:00,具体要求按市人事局规定执行。

(二)审查报考申请
由市园林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对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及时注明理由。网上审查报考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8:30至2月20日17:30。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门,按4:6的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专业知识》的考试按以下内容执行:
1、园林相关专业、园艺专业岗位考090706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2、财务专业考120251会计学;

3、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及文秘专业岗位考120401行政管理;
4、经济类相关专业岗位考020251经济学;
5、雕塑专业岗位考050405雕塑;

6、建筑学专业岗位考081303城市规划与设计;
7、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岗位考080703土木工程;
2025年3月23日,市人事局统一发布笔试成绩,供考生查询并反馈招聘单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笔试,报市人事局同意后直接考核。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园林局组织实施,面试题本由市人事评审中心负责。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为2025年3月 26日至3月27日,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报考人员需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与笔试(测评)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各招聘单位规定的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各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聘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发放加盖招聘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并将复审结果于3月31日报市园林局、市人事局备案。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现场答辩或专业测评的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人事局、市园林局将统一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选派的考官不低于考官组成员的50%,各招聘单位考官成员由单位领导、纪检,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实行统一时间段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为2025年4月6日至4月9日。
4月6日上午8:30-10:00市园林雕塑院;

4月6日上午10:30-12:00市园林材料供应站;
4月6日下午3:00-17:00市园林绿化开发中心;
4月7日上午8:30-10:00市解放公园;

4月7日上午10:30-12:00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4月7日下午3:00-17:00市园林设施服务站;
4月8日上午9:30-11:00市园林技工学校;

4月8日下午3:00-5:00市园林科研所;
4月9日上午9:30-11:30市园林种苗中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掌握。

(五)体检及考核
4月14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4月21日由各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则从高分到低分通知替补人选参加。
(六)公示及备案

4月24日至4月30日对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各单位和市园林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应、没有举报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将名单报市园林局集中办理备案手续。举报或投诉查证属实符合取消聘用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上编
5月5日公布招聘结果。拟聘人员备案后,各招聘单位办理上编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招聘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专班,具体领导协调招聘工作,具体工作部门设在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
2、严格按制度和程序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对违反规定进人的,予以清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招考过程中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或拒绝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的,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在实施考试时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00九年一月九日
2025年度武汉市园林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
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咨询责任人咨询电话投诉责任人投诉电话

武汉市园林局陆建华 82436359吴鹏 82436492唐闻 82437897
附件: 2025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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