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细则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绿意盎然 园林景观 2025-12-01 0

本文目录

绿化细则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关于园林绿化有哪些细则要求呢
  3. 绿化监理实施细则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建成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绿化活动以及各类绿地(包括规划绿地)、树木、绿化设施(包括绿地的装饰护栏、园林小品、绿化植物、名称标牌、公园导游牌及其他绿化宣传牌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第三条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检查各城区的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市管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所属街道及辖区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督促、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

绿化细则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杭州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

各区绿化委员会在市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区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各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第四条杭州市规划管理局和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城市绿地建设应合理布局,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第五条凡年满11周岁的城市居民,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各单位都应将当年的人数据实统计,报所在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分配当年具体任务的依据。

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各单位义务植树具体任务指标时,可按单位划定责任地段,承担整地、育苗、起苗、运输、栽植和养护任务,也可按相应劳动量,分配承担绿化造林工作的某一单项和几个单项的任务,或按规定实行以资代劳办法。第六条年满18周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由所在单位进行教育,并责成其限期补栽或给予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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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应按市绿化委员会和财政部门制订的标准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该项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费包干结余或预算外收入中列支;企业单位的支出,应进行纳税调整,在税后列支。第七条义务植树绿化费专项用于为补偿单位或个人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雇用的植树人员的工资、苗木、肥料、药械、工具以及绿化宣传、奖励等费用的支出。第八条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规划、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须有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参加审核。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有关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第九条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建设工程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住宅区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其中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低于人均0.5平方米,小区(含组团)不低于人均1平方米,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低于人均1.5平方米。

(二)旧城区成片改造(包括组团、小区、居住区)的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应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应不低于前款相应指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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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星插建单幢住宅,除幢间道路用地外,其余土地应用于绿化。

(四)工业企业、仓储等的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五)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性港口、码头、集装箱集散地、车站、停车场、大型煤场和专业性市场等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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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旧城区干道两侧新建影剧院、饭店、商业大楼、大会堂等大型单体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总用地面积的15%。

(七)学校、疗养院、医院、部队、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建筑,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30%。

(八)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厂区绿地面积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属于旧城改造项目的,不低于25%。厂区与生活居住区之间设立一定宽度的防护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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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城市道路绿化,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应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应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15%,在旧城区范围的可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十)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面积应高于城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15%;西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比率应高于城区同类项目绿地比率的5%。

(十一)各类公园绿化用地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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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林绿化有哪些细则要求呢

你说的应该是绿化施工的规范要求,这个有一个比较笼统的行业标准,同时因为气候和地域的差别各个省都有自己的地方规范,但是你所说的例如支撑杆的选材、长度、粗细这样的要求,各个企业又有各自的标准,这也是跟企业的资质和施工水平有关,一般工程师会根据项目的不同,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的。所以这没有很准确的统一标准的。

支撑杆一般为杉木杆,同时树皮要刨光,长度一般有6m、4m、3m、2m,根据树木的不同高度有所不同。

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参考的绿化标准和规范:1、此为行业标准规范。。2、北京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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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具体是哪个地方的,所以地方标准给你一个北京的范例作为参考。你可以在所在地的园林主管部门或者建筑书店能找到自己地方的标准规范。

绿化监理实施细则

(1)对一些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的树木,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立柱、绑扎、疏枝、扶正等措施。预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应在台风来临前做好。

(2)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按不同树种分别采取根基培土及覆草、主干包扎、修剪等防寒措施,防寒工作应在12月上旬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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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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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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