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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游园、风景名胜区、园林水体、广场及通过市区道路两侧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居民庭院的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的苗圃、花圃、草圃;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隔离、卫生、安全、护岸、护堤、护路等防护目的的绿地。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市绿化工作,负责本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各区绿化管理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绿化工作。第五条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应把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应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履行其它绿化义务。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维护城市绿化成果及其设施,有权制止和检举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本市绿化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绿化规划。确需对城市绿化规划作出变更的,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由原批准机关审批。第九条城市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城市改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城市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2%。第十条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其所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一)新建居住小区不低于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2平方米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二)新建的城市主干道不低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次干道不低于20%;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不低于15%;
(三)大专院校、部队、医院、宾馆、疗养院、休养所、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不低于35%;

(四)工厂及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应按国家规定设立防护林带;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河道两侧及水库周围应配套建设防护林带。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因条件限制达不到第十条规定比例,又确需进行建设的,应报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缴纳异地绿化费,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统一用于城市绿化。
各单位和居住区现有绿化用地面积低于第十条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限期绿化,不得闲置;城市主干道实体围墙,应逐步改造为透景围墙,做到庭院绿化与街道绿化融为一体。第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涉及城市绿化时,在设计中和施工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确定保护措施。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的12%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20%,安排城市绿化专项资金。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绿化经费。

新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居住区都应安排绿化的建设费用。第十四条城市各类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第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第十六条绿化工程应当与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完成绿化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第十七条绿化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该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
合肥市北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合肥市北园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合肥市四里河路与银杏大街交叉口处,建设单位为合肥市燃气房屋开发经营公司,设计单位为合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规模20000㎡。
其中景观工程主要包括各类小广场、生态停车位、园路等。各景点有:廊架、凉亭、健身广场、喷泉、花池、景墙、小品、各地块组合铺装等。总体工程包括苗木的种植、室外照明及灌溉供水系统等。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由于园林小品各景点分布在绿地的各个地方,因此建筑材料堆放应根据各景点大小进行合理堆放。
2.1临时道路设置
为了满足施工材料的运输需要,工地需要修筑临时道路,为了减少材料的浪费,确保道路路基实度,故开工前应结合永久的道路的设计标高,提前将碎石垫层按设计要求铺平压实,表面再铺瓜子片或粗砂做面层压实,供施工时使用。等以后再浇筑砼路面,这样不仅确保永久性道路的质量,又保证了施工材料的运输和供应。

2.2临时排水网设置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搞好排水网设计。为确保施工现场平整、整洁,应修好排水沟网络和污泥水沉淀池,将地面雨水及时排入临时排水沟,面积较大的地方应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道。
2.3施工用水布置

施工用水分点设置供应,如砼搅拌站,工地养护用水,生活区用水,消防用水进行有计划的分点供应,并在主水管上设置总的水表,以确计量使用。管道应埋在地下防止机械辗压。
2.4施工用电应根据三相电路,基本做到平衡,由总配电箱分出,两箱为动力分配电箱,一箱为工地照明及生活照明分配电箱,并附设电表计量。
2.5现场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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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皖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合肥皖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是2025-05-21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429号创智广场6幢B座2306室。
合肥皖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59706054XW,企业法人吴宇海,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皖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园林绿化景观规划设计、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园林古建工程施工、园林建设投资、绿化种植养护、苗木、花卉、草坪培植及销售、园林机械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房屋建筑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市政工程、劳务分包、地基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铁路建设工程、弱电工程、建筑材料、安防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872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和 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1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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