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苏州园林绿化站和苏州园林绿化站电话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苏州市园林与绿化管理局是做什么的
一.部门类别:社会管理

二.主要职能
(一)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负责编制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化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市区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修复、利用规划的编制;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和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编制市区现代公园、专类公园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管理和执行;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并监督控制;负责市(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划定的审核,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建设项目相关规划的论证、评审及其重点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
(五)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保护和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负责园林绿化相关项目的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

(六)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工作的行业规则、技术标准和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全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指导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指导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古典园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古典园林遗址的普查、建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世界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修复技术的培训和研究。
(八)承担全市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指导、管理职责。负责市区绿化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的审核和踏勘验收;负责市区绿地的养护管理;指导市(县)、区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市区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编制全市城市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市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
(十)承担园林绿化科技进步的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组织园林绿化行业学术和技术交流;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开拓国内外园林绿化、古建筑市场和园林产品出口业务。
(十一)承担园林绿化人才开发的职责。制定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及执业资格培训;拟订园林绿化行业各类专业的教育培训标准和技术考核标准;参与并组织实施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二)编制市区园林绿化建设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负责市区义务植树绿化费以及易地绿化费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2)65224929、传真:(0512)65235984、电子邮箱:webmaster@ylj.suzhou.gov.cn、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255号、邮政编码:215006
苏州园林卡能玩苏州乐园吗
苏州园林卡是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所辖园林景点对苏州民众实施优惠的游园卡,持园林年卡可游览:虎丘山风景名胜区、拙政园、留园、狮子林、网师园、沧浪亭、艺圃、耦园、怡园、环秀山庄、动物园、石湖景区(上方山森林公园、石佛寺、楞伽塔园)、天平山风景名胜区(天云寺)、枫桥风景名胜区(以上均不包括夜花园)。苏州乐园不是园林,也不属苏州市政府园林局管辖,不在园林卡景点范围之内。
但2025年苏州惠民休闲年卡B套餐(298元)包含苏州乐园欢乐世界景点。

A套餐(180元)景点穹窿山景区、孙武文化园、万鸟园、白马涧生态园、大阳山文殊寺景区、盘门景区、西山雕花楼、缥缈峰、包山寺、金庭罗汉寺、林屋洞、梅园、石公山、东山雨花胜境、东山陆巷古村、吴江同里古镇、吴江静思园、常熟沙家浜景区、昆山千灯古镇(含大唐生态园)、张家港凤凰山景区·河阳山歌馆、张家港凤凰山景区·恬庄古街、张家港凤凰山景区·五百居(赠送特色礼品1份)。新增景点苏州花卉植物园、苏州荷塘月色湿地公园、苏州盛泽湖月季园、无锡梅园、无锡华莱坞影都(含武媚娘传奇摄影棚、明星蜡像馆、数字电影科技馆、5D光影秀)、无锡中华赏石园、无锡薛福成故居、无锡太湖花卉园、无锡新洲生态园、无锡鹅湖玫瑰文化园。
B套餐(298元)A套餐景点+苏州乐园欢乐世界,另赠两次苏州乐园四季悦温泉。
办理时间:2025年6月1日--7月15日。

办理地点:办理地点:
1.市民卡本级服务中心:三香路188号东润大厦1楼(华侨饭店西)
2.竹辉路市民卡服务中心(姑苏区):竹辉路217号(竹辉饭店对面)

3.烽火路市民卡服务中心(姑苏区):烽火路56号(供电局旁)
4.娄门市民卡服务中心(姑苏区):娄门路271号(向阳桥北)
5.新区市民卡服务中心(新区):轨交塔园路站邓尉路往东100米北侧

6.星海街市民卡服务中心(园区):星海生活广场南区负二层A206-2(轨交星海广场站2号出口处)
7.吴中区市民卡服务中心:东吴南路165号(石湖路南50米西侧)
8.*相城区市民卡服务中心: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9.**独墅湖服务站:独墅湖高等教育区文星广场2楼
10.*桐泾公交联合客服中心:桐泾南路586号(客运管理处一楼)
11.*木渎公交联合客服中心:木渎镇香溪东路翠坊公园老年大学侧

12.电信联合客服中心(人民路):人民路1296号(电信人民路营业厅二楼)
13.***邻里E家便民服务站:吴中区迎春路75号(宝带东路口往南100米)
苏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为更好地适应苏州市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行使政府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权利,保证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苏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实施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苏州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各市园林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新区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竣工备案工作(同时接受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质监行业管理)。苏州市园林和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独立法人,接受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委托,依法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
二、实施依据

本细则的实施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第78号令)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2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2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25)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行)》苏建园(2025)104号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25)
三、监督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规划区域范围内,绿地面积在2000㎡以上,或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以及公园、广场绿化等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及水电工程)均须接受质量监督。

四、监督内容
1、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对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特别是施工各个环节的重点监督部位及植物、建筑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程序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按规定可不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在办理施工委托手续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填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按申报表要求提交规划许可证、施工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的项目)、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申报资料,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于7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签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发放相关质监表格,明确担任该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质量监督人员。同时申请单位按规定预交质量监督费用。(工程竣工后根据决算多退少补)
建设单位凭《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按规定向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申领“施工许可证”。
3、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于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召开第一次工程质量监督会议,对监督方案进行计划交底。

4、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质监方案,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的规定及设计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定位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由质量监督员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由质量监督员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重点对园林建筑、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绿化种植土、大树树穴、苗木质量、种植工程等影响绿化工程植物成活率、绿化景观效果的分项工程以及水、电等地下管线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检查。

由质量监督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5、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相关竣工资料送达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6、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收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及时组织人员按时参加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运作程序、验收内容、验收规范的执行情况。

7、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按实结清质量监督费。
8、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效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相关资料,向备案部门(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或其委托部门)提出竣工验收备案申请。
9、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申请后,对照《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审查所有的文件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在《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加盖备案专用章,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备案意见;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限期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备案。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省市现行的行业管理收费标准,工程质量监督费用按工程造价的3‰(单个项目最低收费不低于1000元)收取。
七、处罚

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虽申报但资料不全,未获准监督却擅自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设单位,由苏州市园林绿化监察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处罚。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由苏州市园林绿化监察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处罚。
3、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齐全,监督备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借故不予办理监督备案手续的;或者工作人员在监督备案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不合格工程予以验收,将不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予以备案的。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七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分。

八、其它
1、本办法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计划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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