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园林绿化政务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园林绿化局网站,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园林绿化政务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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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局工作总结
园林绿化局工作总结
从古至今,园林绿化思想一直渗透在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园林绿化更加受到人们的重视。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园林绿化局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20xx年是我局绿色目标的关键一年,面对压力、面对新契机,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绿化管理制度,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奋进,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努力提高发展能力,破解发展难题,让马尾新城天更蓝、水更清、景更美。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任务目标,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化跨越式发展。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10月1日,辖区内道路、公园、广场共补植、移植各类乔木303株、灌木741株、地被植物18827株,铺设草坪2730平方米,摆放各类盆花557856盆。绿化养护支出xx72.59万元,工程支出6841.23万元。全区现有各类绿地980.3132公顷,新增各类绿地36.31xx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92%(比去年增长1.63%),绿地率39.5%(比去年增长1.47%),人均公共绿地xx.31平方米(比去年增长1.12%)。
一、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为全面推进宜居马尾建设,改善生态人居环境,以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20xx年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我局根据市、区《政府的工作报告》及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人才缺等诸多困难,认真完成以下公园、道路绿化建设、改造及宜居环境建设工作:
1、公园绿化建设及改造:
⑴马尾亭江滨江公园(一期)绿化景观工程,总投资2980万元,用地约42802平方米(64.20亩)。本工程分为A、B、C三段,西起亭江入口,东至右营公园,位于亭江镇104国道旁。20xx年1月动工,5月竣工,后根据区领导意见,该项目延伸至亭江炮台,增加公园面积近1万平方,造价约1000万,目前延伸段完成70%。

⑵东江滨公园鸭母洲岛,2025年12月开工,20xx年5月完工,建设完成600米栈道,3个景观廊架,一幢100多平方米建筑,6个龙舟房及园林绿化等。
⑶天马山休闲公园(二期)项目,立项投资xx765.4万元,用地216.46亩。目前完成西入口施工;左沈二公祠、祠堂、海潮寺、龙舟房主体基本完成(除油漆、木构彩绘外);古建背后石栏杆安装10%;古建前石材贴面装饰挡墙已完成60%;管理房正进行基础部分施工。
2、道路绿化建设及改造:

⑴市、区重点项目琅岐环岛路绿化建设(已交地块),经过我局职工昼夜加班,仅用一个月时间就种植秋枫、大腹木棉、黄金榕球、非洲茉莉球等乔、灌木3000余株,细叶千年木、金叶假连翘等地被近60万袋,草坪近千平方米,摆放莳花近2万盆。
⑵琅岐大桥亭江侧引桥部分绿化建设任务,元旦前共种植红叶石楠球、黄金榕球、水翁等乔、灌木300余株,黄金榕、金叶假连翘等地被近10万袋,草坪1000平方米,土方千余方,为琅岐建设增新添绿。
3、宜居环境建设:

根据环境综合整治园林部分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发挥园林人善打突击战、艰苦战的团队精神,认真完成景观改造,绿化提升任务。
1、登龙路旧屋改造已完工。
2、104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新增绿地面积8557平方米,种植乔木295株、灌木83株。

3、马尾儒江西路、宗棠路、镇冰路环境综合整治园林部分,全长2.7公里,于20xx年3月动工,5月完工。新增绿地面积6506.9平方米,种植乔木196株、灌木645株、地被植物6506.9平方米。
4、104国道罗星街道段(双峰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完工,新增绿地面积4500平方米。
5、104国道(亭江段)周边绿化整治项目(6处零星绿地)已完成,新增绿地面积8500平方米。

二、造林绿化完成情况
完成“四绿”工程建设650亩,其中绿色城市300、绿色村镇300亩、绿色通道50亩。
三、大力推进道路、公园建设

1、加强道路绿化整治。在做好辖区主要道路绿地日常管理的同时,结合创建文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常态管理,突出重点,认真抓好辖区主次干道街旁绿地的整治,截止10月1日,全区各主次干道共补植、移植乔木303株、灌木741株、地被植物9927株、草坪2545平方米。
2、各公园、广场在做好日常绿化养护的基础上,强化美化、花化管理,共补植地被植物8900株、草坪185平方米;及时维修公园设施,更换电线13处、灯具及配件970个,水管7处、水龙头及配件113个,零星维护、更换木栈道、警带、垃圾箱等基础设施79处;新增各类宣传牌183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努力营造节日喜庆气氛

1、为增添喜庆祥和的新春气象,我局在市民中心广场举办区第五届水仙花展,除充分利用2025年元宵灯展保留下来的电动飞马大型花灯作为今年主题外,还减少花柱等造型数量,尽量用最少的莳花数,烘托花展氛围,充分体现了中央文件所倡导例行节俭的精髓。
2、根据20xx年第十二届“两马闹元宵”活动部署要求,我局不仅完成全区各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的鲜花摆放,还重点突出东江滨公园灯会主要区域美化布置工作,共摆放水仙花2000盆、三角梅1000余盆、各类莳花4万余盆,使整个城区到处洋溢着两岸携手庆团圆的浓郁气氛。
3、为做好65周年国庆氛围布置工作,展示马尾和谐、宜居、文明、生态的优美环境。我局除在主次干道与公园、广场增加莳花种类与数量外,还积极配合区宣传部,利用鲜花对城市中心广场、市民广场等新树立的3D电子屏幕进行精心装扮,为节日中的马尾增添了一道绚丽的风景。

4、积极配合区委、区管委、区政府做好重大节假日、各项会议及活动的`现场盆花布置工作,截止至10月1日,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共摆放石竹、金盏菊、紫罗兰、花烟草、凤尾等各类莳花557856盆。
五、推进城乡绿化,建设生态马尾
1、为隆重纪念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3周年,3月18日上午,区领导、企事业单位代表、志愿者、妇联巾帼文明岗等社会各界约280人,在魁歧铁路动车桥下植树活动现场,开展了以“推进城乡绿化,建设生态马尾”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共种植芒果、黄花槐、美丽异木棉等乔木310株,红绒球、红继木球等灌木xx0株,种植面积约10亩,为我区的造林建设增添了一抹新绿。

2、植树节期间,为大力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3周年,在马尾交通干道、地标性建筑附近(市民中心广场、马江渡广场、海产品市场外墙)以及义务植树现场悬挂6条义务植树宣传横幅。同时,全区各街(镇)、企、事业单位、学校共组织7场义务植树活动,倡导全民积极响应植树活动,投身植树运动。
六、加强园林绿化监管力度
1、重点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区、小区的大树修剪、危树倒树处置、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各类毁绿占绿事件等工作,及时认真地处理群众举报、信访和“12345”投诉件,截止10月1日已处理12345诉求件84件、微博诉求件1件、行政审批21件,数字城管675件,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解决信访事项2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巩固保护园林绿化成果,特别是对古树名木做到定期巡查、防虫、防病,并派专人按季度对古树名木进行跟踪管理,目前已完成2次巡查。加强开展病虫害普查、防治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早发现、早处理,现已进行病虫害防治3车次,确保了苗木的正常生长。
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1、为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局制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消防安全预案以及防台防汛防内涝抗灾抢险预案,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不同季节、时期的特点,实行日常安全防火考核及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园、广场、道路绿化、施工工地等进行安全考核和检查,尤其重视园林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安全生产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4、加强各公园、广场设施及用电、用火安全,特别是加强天马山公园森林防火的宣传检查力度,以杜绝安全隐患发生。3月11日,我局与区防火办在天马山公园“春台晓日”阁前开展清明前森林防火联合演练,通过此次演练旨在强化全体扑火队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能力、扑救能力、防御能力及园林局各部门的协调能力。

八、加快建设高效廉洁队伍
1、为健全监督和惩诫制度,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治散的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服务发展的能力、效率和水平,我局多次召开机关效能作风整顿专题会议,要求全体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为构建廉洁、高效型的职能部门,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全局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出现的腐化问题,进行科学防范管理。政务公开做到及时有效,注重制度保障,合理适度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及监督电话。

3、福州市委副书记周宏、林瑞良副市长、林治良副主席等一行在区委林飞书记的陪同下,于1月23日下午来到我局下属的马尾区园林管理处,看望慰问坚守岗位的一线园林职工。市领导送上慰问金并与园林职工一一握手,嘘寒问暖,亲切问候,同时高度赞扬了园林人善打突击战、艰苦战的团队精神,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爱岗敬业,立足本职、为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4、为宣传园林、弘扬先进、传播正能量,市文明办举办了福州市第四届“公共文明建设”系列“十佳”评比宣传活动。经市园林局初选评议,我局陈元东、欧虹两位同志入选“十佳园林养护工”候选人。主办方将他们的风采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在专题页面上进行展播,向社会展示园林养护人员的工作风貌,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8月28日至9月6日期间,主办方通过网络投票评选出“十佳”名单,我局陈元东同志当选。
九、党建及工青妇等工作情况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活动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与组织机构,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赴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咨询群众意见及服务满意度书面调查;赴各工地实地调研,倾听、慰问一线作业人员;召集各部门班组长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在东江滨公园发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30份,回收20份,其中意见、建议12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中央规定的《焦裕禄》等8部影片及《天上的菊美》。另外根据局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领导班子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切实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继续做好党务公开工作,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栏,接纳群众意见,坚持党务公开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等“三个方面”,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作风,健全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园林建设。
3、充分发挥工青妇基层组织的作用,把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认真做好创建文明城区、巾帼文明岗、五一先锋岗,精神文明、平安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档案工作等各项软件材料,着力营造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虽然我局在园林绿化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必须看到工作中的不足。今后,我局将继续学习、改进绿化管理模式,从小事抓起,从基层工作抓起,使绿化工作具体化、规范化。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集中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区园林绿化任务,确保全区绿化养护管理更上一层台阶,再创一批精品工程,为福州市创建森林城市、为马尾区创造宜居宜业的优良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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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园林绿化事业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经济发展、优化城市环境、_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争创工作贵在坚持,功在落实,关键在于建立长效的机制,巩固成果,创新载体,提高水平.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应景之作,是一个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提升城市水平,提高群众物质文化生活质量的过程,是阶段性目标和长期性目标的统一,是涉及到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必须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的整个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速度与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着眼长远发展和增进社会福祉的观念;树立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谐发展的观念.
二、以思想文化教育的经常化,促进市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重点,既有城市道路、绿化等方面的“硬指标”,但更注重思想道德类的“软指标”,测评内容中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类的内容占69. 5%.为此,我们在创建过程中必须在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上下功夫,牢牢把握“三贴近”的创建理念,增强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凝聚力.大力弘扬培育“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和“艰苦奋斗、和谐进取”的金昌精神.围绕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推进文明新风进机关;围绕树立诚信文明形象和增强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推进文明新风进企业;围绕增强市民的社会公德意识,推进文明新风进社区;围绕学生日常文明行为规范的养成,推进文明新风进校园;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推进文明新风进家庭.要在加快文体设施建设的同时,把弘扬先进文化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建和谐金昌的灵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文化素养,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三、以政务行为的制度化,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市水平.思想文化教育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影响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法治则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同法制建设紧密相连,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辅相成,在创建文明城市中必须推进以法治市进程.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组织建设,强化干部理想道德、从政道德教育,完善党政机关勤政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使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使群众安全感保持在85%以上.

四、以治理大气污染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我市地处戈壁边缘,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是群众长期关心的问题之一.依法加大治染力度,着力改善空气质量.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断优化生活环境.努力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绿地率达到2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M2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以经济的持续增长,保证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着力提高生产力水平,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保持人均GDP增长率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的良好发展态势,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使贫困率降低在3%以下.
六、以管理的科学化,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市、区、街、社区、单位五级创建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将精神文明建设及其思想文化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长期规划以确定年度工作重点,集中突破;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完善运用市场化运作经营管理城市的机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凝民心、聚民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的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督查会议决议、工作部署、年度目标、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负责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承办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信访接待、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安全保卫、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

负责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机关局域网、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电子政务的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统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财务审计处
负责本部门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本机关经费的预算、执行和核算;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指导、督查局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统计、绩效评价(估)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落实、核审和奖励工作。

(三)安全保卫处
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并监督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编制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本系统人防、技防和设施防的各项安全措施;负责本系统机动车辆及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民兵组织和征兵工作;指导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安全工作。
(四)规划管理处(总工室)

负责编制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和城镇绿化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绿线划定;编制全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修复和利用规划;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和设计方案的审核;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重大园艺花卉博览会参与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镇绿化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本系统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本系统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的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本行业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五)绿化建设处

参与制定全市城市绿化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年度城市绿化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参与编制全市城乡一体化绿化规划和计划;参与全市重点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的审核和踏勘验收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市区绿化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
(六)绿化管理处
负责全市城市绿线实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市区绿地的养护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古树名木的监管工作;组织市区公益性绿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绿化行业和绿化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的规划、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七)风景名胜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指导全市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利用、管理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等级的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标准;编制市直属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保护计划;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协助做好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八)园林管理处

负责全市古典园林、城市公园、直属风景名胜区的监管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园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园林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园林的管理规则、技术标准和考核细则;负责本系统园林的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指导全市园林的园容园貌、园林陈设、古树名木、野生动物、山水石体的管理工作;参与园林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和引进;负责本系统园林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本系统开展国内外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负责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内展览活动和影视拍摄的审批工作;协助做好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九)遗产监管处
负责苏州市世界文化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古典园林保护的政策拟订、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古典园林的监测和预警;组织开展市世界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修复技术的培训和研究;指导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苏州)的工作;参与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协助市世界遗产及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的审核。

(十)园林事业发展处(法制处)
负责本系统园林事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发展计划;指导协调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的宣传推介活动;指导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开展A级景区(点)创建活动;负责本系统园林、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管理;组织、协调苏州园林年卡的发售工作;负责本系统政策研究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局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报批和政审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统战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社团的归口管理工作;参与局属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负责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的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系统通讯报道、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工会、团委(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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