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上海市园林技术规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上海市园林技术规程以及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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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
假山叠石与园林建筑绿化、溪流水池等结合,可组成不同的园景,是表现园林景观的一种造景手段。当前,上海的假山叠石,由于没有施工规程,随意乱堆乱叠的情况时而发生,施工管理混乱,影响到假山叠石施工质量和安全。有的失去艺术效果,成为一堆乱石;有的危岩跌落,发生安全事故,对游人生命构成威胁。为确保假山叠石工程质量、安全,使施工单位有明确的施工依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设(92)第437号通知,由上海市园林管理局负责本规程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在总结多年的假山叠石施工实践经验基础上编写成稿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又组织市有关专家审查,修改定稿。本规程编制的主要内容有: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施工依据、施工程序、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假山工程验收等。本规程编写尚属首次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补充修改意见,请寄至皋兰路2号甲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邮编200020以便今后修改参照。上海市园林管理局1、总则1.0.1为了加强本市假山叠石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区、县、公共绿地、专用绿地、风景名胜区、庭院及室内假山叠石工程。1.0.3假山叠石工程是指采用自然山石进行堆叠而成的假山、溪流、水池、花坛、立峰等工程。不包括塑山(塑石)工程。1.0.4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制订假山叠石工程的施工现场操作工艺流程,加强假山工培训和技术考核,努力提高职工施工技术素质。施工人员应具有假山叠石等级证书,无证书的施工人员不得主持假山叠石工程。2、一般规定2.0.1凡列为假山叠石的工程施工应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各项手续。2.0.2综合工程中的假山叠石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等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2.0.3大、中型假山工程必须根据本规程制订施工组织设计。2.0.4假山叠石工程中的基础部份,应与土建相关的施工规程相符合。3、施工准备3.1施工依据3.1.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单位设计的假山叠石工程主要设计工程图,严禁无图施工。3.1.2假山叠石工程应根据设计施工图现场核对其平面位置及标高。如有不符,应由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3.2假山石质量要求3.2.1假山叠石工程常用的自然山石,如太湖石、黄石、英石、斧劈石、石笋石及其他各类山石的块面、大小、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3.2.2孤赏石、峰石的造型和恣态,必须达到设计构思和艺术要求。3.2.3选用的假山石必须坚实、无损伤、无裂痕,表面无剥落。3.3假山石运输3.3.1假山石在装运过程中,应轻装、轻卸。3.3.2特殊用途的假山石,如孤赏石、峰石、斧劈石、石笋等。要轻吊、轻卸;在运输时,应用草包、草绳绑扎,防止损坏。3.3.3假山石运到施工现场后,应进行检查,凡有损伤或裂缝的假山石不得作面掌石使用。3.4假山石选石3.4.1施工前,应进行选石;对山石的质地、纹理、石色按同类集中的原则进行清理、挑选、堆放,不宜混用。3.5假山石清洗3.5.1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假山石进行清洗,除去山石表面积土、尘埃和杂物。4、施工4.1放样4.1.1施工放样按设计平面图,经复核后,方可施工。4.2基础施工4.2.1根据放样位置进行基础开挖,开挖应至设计深度。如遇流砂、疏松层、暗浜或异物等,应由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后,方可继续施工。基础表面应低于近旁土面或路面。4.3假山叠石4.3.1应在基础范围内作山体轮廊放样,然后进行山石起脚。4.3.2假山堆置后,其山势应达到设计图和设计说明的要求,具有整体感。应注重石色、纹理一致,形体自然、完整。4.3.3假山山洞必须按设计图施工。洞壁凹凸面不得影响游人安全。洞内应注意采光,不得积水。4.3.4假山的登山道走向符合图纸,登道踏步面石铺设平整牢固,台阶高度适宜。不得有任何山石伸人登山道或道路的宽度内。4.3.5假山瀑布出水口宜自然,瀑身的形式应达到设计规定。4.3.6溪流花驳叠石,应体现溪流的自然特性,汀步安置应稳固,面石平整。4.3.7水池及池岸花驳、花坛边的叠石,造型应体现自然平整,山石纹理或折皱处理要和谐、协调。路旁以山石堆叠的花坛边其侧面及顶面应基本平整。4.3.8孤赏石、峰石宜形态完美,具有观赏价值。安置时应注意面掌的方向,施工时必须注意重心,确保稳固。4.3.9叠石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图施工,壁石与地面衔接处应浇捣混凝土粘合,墙面上的壁石必须稳固,其厚度及体量应严格控制,并对壁石采用予埋铁件进行钩、托等多种技术方法施工。4.3.10散置的山石应根据设计意图,不得随意堆置。所有散置山石,必须安置稳固。4.3.11假山叠石施工,应有一定数量的种植穴,留有出水口。4.3.12假山石的搭接应以山石本身的相互嵌合为主,各缝隙应按设计所指定的砂浆或混凝土标号在施工中使堆叠与填塞浇捣交叉进行。4.4假山叠石勾缝4.4.1假山叠石整体完成后,块石之间应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填、塞、嵌,再进行勾缝,缝宽宜2~3mm,并达到平整。勾缝材料应与石料颜色相近。5、施工安全5.0.1假山堆叠及峰石的堆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条件,配备起吊设备,搭建脚手架。5.0.2对假山工地施工人员,应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5.0.3如遇台风、下雨、下雪天气,应停止假山叠石露天施工操作。6、验收6.0.1工程验收应遵照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办理。6.0.2每批运到工地的假山石料,应在施工前由施工人员现场验收。6.0.3下列各项工序应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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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土方造价
绿化结算主要有:绿化物料费用:包括植被、景观石、观赏用植物等,这是一块费用;
人工费用:种植、养护都要人工的;
园林维护:除草、防虫、杀菌的也需要费用的;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介绍(一)绿化工程造价计算有何规定随着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了将上海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金融、旅游、文化、购物城市,各级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问题日益重视,对园林绿化建设的逐年增加。
如何节约资金,合理计算绿化工程造价;
成了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为此,特设了这个专栏,目的是通过对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的宣传、介绍,使大家有个扼要的了解。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属于建设工程范畴,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从的管理目标上看,是规范工程造价计价方法,通过改革的手段,逐步培育和推动建设市场有序地向市场经济转换的任务。
从目前管理力度上看,对绿化建设工程中,一般的单位、家庭摆花、鲜插花以及盆栽艺术花卉等绿化市场,对国家影响不大,目前已采取了根据季节变化,供需双方随行就市的方法,由买卖双方自由定价。

各花卉市场定期发布的花卉行情价,供买卖双方成交时参考。
而对或的绿化种植工程,目前仍采取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指导性的规定,标准,积极而又稳妥地逐步向市场经济方向发展。
绿化种植工程,从其苗木品种上看成百上千,从其外观上看千姿百态,从工程角度上看,施工地点、种植方法、施工季节……又各不相同。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到底有没有规律。
目前,有哪些标准、规定。
有哪些计算方法。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1989年,建设部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特点、规律,颁布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它对园林建筑和绿化种植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作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
1993年,上海根据建设部的规定,编制了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目前仍在执行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规定,这些文件和定额,是目前上海地区绿化种植工程从框算、设计概算、预算、竣工结算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依据。

这些定额和文件如何执行,这就是这个专栏以后陆续分主题介绍的重要内容。
(二)绿化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依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的造价管理部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的规定,绿化种植工程造价有两大内容组成:一是工程直接费用;
二是工程间接费用。

工程直接费用,顾名思义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的直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人工费用:包括苗木采购到工地以后的,苗木场内驳运,挖坑,换土,种植,覆土,保墒,浇水,围护……直至竣工后,养护一个月的时间内所耗用的全部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各种不同品种、规格苗木本身的费用,以及种植时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

辅助材料包括苗木灌溉的水,树干防护的草绳、铅丝,以及各类竹桩、木桩、水泥桩等材料费用。
3.机械费用:包括大规格苗木,当人工不能扛抬时,必须使用机械搬运到设计方位,然后吊起、复位、扶正等发生机械耗损的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三项费用,在定额中均有详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改动的。

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方法,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
由于施工工程的条件、气候千变万化,定额还规定,允许定额规定以外的不确定因素,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工程费用,但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施工中增加补充条款明确,方可增加工程费用。
工程间接费用,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后,施工必须收取的其他费用,它是绿化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其中包括: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和管理费用的支出,的合法利润以及上缴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的税金等内容组成。
工程间接费用收取多少,是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规模大小,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明确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增减的。
(三)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依据 要有完整的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的设计,应由甲方(业主)请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他们根据方特定的环境、地形、观赏、使用等要求以及额度,设计出既有利于植物生长、观赏、使用功能,又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施工,配置不同品种、规格的苗木种植数量,达到方预期的效果。
要有和工程施工期相配套的苗木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工程施工时间的不同,其苗木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的起伏而变化的,所以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当前市场苗木供应价格情况,计算该工程预期造价,即完成一个绿化种植工程大概需要多少资金的框算计划。

上海苗木市场价格信息是根据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价格资料,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1、每季度第一个月发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
2、按照去年的苗价行情综合取定编制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

目前上海使用的定额为1993年版的《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定额》,相配套的规定文件一般指1993年以后陆续发布的和绿化种植工程有关的文件。
例如,土方费用文件、不同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绿化养护补充定额等。
还必须准备相配套的计算工具。

目前预算的编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手工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备有合适的预算表格和计算器等操作工具。
另一种是采用电脑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具备电脑和相应的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机。
利用计算机计算绿化工程造价是一种既规范、省时,而计算数据又较正确的方法,是以后工程造价计算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方法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一项绿化种植工程,其完整的造价应分别计算以下各项费用。
绿化种植工程总造价:直接费用1苗木费用;
2土方费用;

3种植费用(含绿地整理费用)间接费用(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五)如何确定工程苗木单价绿化种植工程中,工程苗木费用是当家材料,在整个预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是依据施工设计确定的,与其名称、品种、规格相对应的苗木单价取定顺序如下:(一)指导价中有其相应单价的,依据《上海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二)指导价中没有的,依据上一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三)指导价和《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中均没有相应苗木单价时,一般有两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随着园林建设事业的发展,园艺水平的提高和普及,国内外园林植物的引进,以及当地杂交新品种的产生,造成了绿化种植过程中新品种的不断增加,这是一件好事。

作为工程苗木市场价格资料收集单位而言,尚不能及时发布,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新园林植物品种,是否适宜上海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正在考查、观察之中。
(2)新园林植物品种的市场价格信息资料,尚在收集之中,数据不够齐全,发布条件尚未成熟。
第二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园林植物一般都有一个最佳苗龄移植期。

工程苗木规格偏小--无法达到预期的绿化设计效果;
工程苗木规格偏大--俗话说“人移活,树移死”。
所以一般对大规格的工程苗木移植应慎重对待。

如确实需要,应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包括:提前切根、泥球包装,大吨位汽车吊运等),其耗用的费用相对来讲比较大。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如无法找到相应的苗木价格信息,一般可采取甲、乙双方预先协商单价,明确,按实结算(、市场行情等可信资料)的方法解决。
(六)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量为了保证园林植物正常生长,根据市标《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规定:绿化种植工程土方应水、肥、气、热的能力和各种理化指标要求。

故和一般的建筑工程土方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编制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时,必须事先察看现场的土壤条件,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该工程的土方量。
土方费用的大小,对工程费用和苗木后期费用均有很大的影响。

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通常土方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均符合设计和园林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外增加土方费用。
2.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进土或出土,但土壤质量太差,需就地深埋垃圾土,作深翻土处理。

3.原地形标高太低,需场外进种植土方。
4.原地形标高太高(或基本和设计标高一致,但不符合种植土要求),需垃圾土外运,再进种植土方。
5.原地形土方量不需进土或出土,但依据设计标高、地形要求需重新堆置地形。

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种植土方施工方案。
土方施工方案的确定,事先应征求设计方、方主管人员的意见,并相应的文字记录,作为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计算的依据。
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规定:含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应根据设计要求全部地或部分地用种植土加以更换。

《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九三)》一般要求:草坪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30厘米,乔木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1.0米。
灌木种植土壤应不小于0.8米。
土方量的计算,应根据垃圾土就地深埋,垃圾土汽车外运汽车进种植土,种植土场内人工驳运,人工堆地形,绿地整理等各种施工方法,逐项进行计算(七)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土方费用的计算,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逐项分列计算土方量,再匹配相对应的土方单价进行计算,累计之和称之为该绿化种植工程的土方总费用。

一般计算方法如下:1.当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符合绿化设计和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行增加土方时,可计算一次绿地整理工程内容。
绿地整理是园林植物种植前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艺,按平方米计算,可套用“九三”园林定额相应子目土方基价。
2.当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但少量土方质量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时,一般可采用好土深翻到表面,垃圾土深埋到地下的施工方法处理,其土方量的多少,可按实际挖土量(长x宽x深)计算,其单价的选定,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二章土石方工程中有关子目基价计算其费用。

3.当原地形标高太低,明显缺土时,一般采用种植土(汽车)内运的方式解决。
其单价依据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内环线内以45元/立方米,内环线外(包括浦东地区)以30元/立方米为单价,按实际进土方量计算。
4.当原地形标高太高,有多余土外运(或者不采用垃圾土深埋处理方式)时,可套用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的种植土方单价,按实际外运土方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其外运土方费用。

5.当遇到施工现场因设计要求,堆置高低起伏地形时,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一章第5节“人工换土、土方造型”子目基价,根据不同的堆置高度,分别计算堆土量,并根据相应的子目基价,计算其土方堆地形费用。
实际施工中,由于情况错综复杂,不单单发生一种情况,则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上介绍的不同的土方费用计算方法,逐项进行土方费用的计算。
(八)如何计算绿化工程中苗木种植费用苗木种植是绿化工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序。

苗木种植费用的计算是根据施工设计上苗木的数量乘以相对应的定额种植费用基价,计算出该品种苗木的复价,复价累计之和即为该工程的定额种植费用。
定额种植费用的基价,是根据苗木的各种内在质量规格指标确定的。
所谓苗木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不是通常所指的苗木高度、蓬径等外形尺寸,而是指苗木根部所带泥球大小、胸径大小、地径大小等尺寸指标,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按照苗木分类不同,其苗木的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也是不同的。
通常在计算时,常绿乔木、灌木是以泥球大小;
落叶乔木、竹类是以胸径大小;

灌木、绿篱是以苗木高度;
草坪是以铺种的不同方式;
攀缘植物是以地径大小……等等不同标准,取定额种植费用的多少。

所以在计算苗木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否齐全(一般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均有能力也应该完成以上设计要求)。
只有数量正确,质量规格指标齐全、才能正确套用定额规定的种植子目基价,保证其种植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计算出的工程苗木种植费用,除古树木的种植、移植、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外,一般种植费用中,均应包括苗木种植、竣工移交后一个月的养护工作(单纯花坛种植为10天)。

工程苗木成活率为100%,竣工移交后,若有死亡苗木,应由施工单位补种齐全后,方可正式移交给甲方(业主),由甲方(业主)进行后期的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九)如何计算绿化工程间接费用绿化工程间接费用是构成绿化工程成本费用以外的,必须收取的合法利润和上交国家税收等费用。
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内容是定额规定,固定不变的;

另一部分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由定额管理总站发布信息,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组成。
固定不变的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利润、国家税金和上缴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用等费用组成。
他们的计算以苗木费用和定额种植费用之和中的人工费用为基础,用百分比率的方式确定,百分比率的大小,是有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

各项费用百分比率的确定,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加以区别的。
如果总承包一个绿化工程,以确定的工程量,其施工面积超过6500平方米的,作为二类工程,则规定的百分比率大一些;
施工面积小于6500平方米的,则规定的百分比率相应小一些;

如果单独承包绿化工程中的土方量,超过2000立方米的,作为三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小一些;
土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作为四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则相应更小。
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补差费用,以及因各个工程施工条件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定额没有作具体规定,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的实际的不同,双方可以酌情协商的费用,称之谓“开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补差费用的计算,一般由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单价,各个工程可以根据这些单价,结合每个工程发生的实际数量,计算其费用;
开费用的计算考虑到各个工程外部环境。
(十)绿化养护费用计算近几年来,为了贯彻市将上海建设称为国际一流大都市的要求,各级、、事业单位为园林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随着园林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如何计算养护费用的矛盾日趋突出。

绿化养护工作是绿化种植工程内容的延续,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依据“九三”园林定额的模式,编制了《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养护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养护定额”),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
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
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

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
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
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
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

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
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一致。

(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一、工程造价的管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

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
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

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
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

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

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造价为基础,根据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

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
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

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与园林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25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 1979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二号公布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
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985年6月7日由国务院发布,共17条。

6、《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7、《城市绿化条例》

经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5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扩展资料:园林古建筑行业作为受固定资产影响较大的行业,在城镇化进程的大背景下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以大唐芙蓉园为代表的城市园林古建筑运营模式、以宋城文化为代表的影视文化园林古建筑运营模式纷纷取得超额收益,并得到业界认可。
与此同时,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促使全社会日益重视生态环境。2025-2025年,全国城市绿化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投资额从163.2亿元增加至1235.90亿元,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2%左右,充分显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是一个朝阳行业。

到2025年,中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49.45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22%,绿地率34.17%,城市人均拥有公园绿地面积10.66平方米。
园林古建筑不但能很好的继承了传统文化,也对城市绿化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在“十二五”期间,国家振兴文化产业并更加强调环境保护的大趋势下,园林古建筑也将得到更加长足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新闻网——修订《森林法》以促进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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